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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4亚财日讯丨工信部: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

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。适用于搭载L3级、L4级(高度自动驾驶)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,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。该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,兼顾技术可行性、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,构建了维度完整、要求清晰、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。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,防范误用滥用风险。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,并明确就绪、激活、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。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。

资讯来源:华尔街见闻